长沙市明德中学第十五届“五四青年奖”表彰决定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5-06 18:00:06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为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,树立榜样,激励全校教师积极进取、追求卓越。经个人申报,各处室、年级组推荐,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,特授予以下同志明德中学第十五届“五四青年奖”: 戴必昕 樊凤娇 李新新 刘 芬 彭菀婷隋丽华 魏 倩 熊 芬 尹 悦 曾 祥 长沙市明德中学 2024年5月6日 终审:xue 分享到: 【打印正文】